为了这个铺面,王志可谓跑断了腿,但是却没有碰到一处合适的。正当王志有些沮丧的时候,朋友于文告诉他:“我知道有个人的铺面正在招租,位置挺好,咱们去看看?”王志将信将疑地去了,等到了之后,看到房子的王志停下了脚步,直觉告诉他,就是这个铺面了。当王志一只脚踏入这个铺面时,一场持续了一年多的纠纷也开始了。
朋友“搭桥”租下临街旺铺应该说,王志还是很有眼光的,他看中的这个铺面属于传统意义上的“临街旺铺”,室内格局也算合理,虽然面积小,但是地段好,王志甚至已经开始想象自己在里面理货、卖货,开辟一番事业,赚很多钱,生活越来越好……这时的王志心中有着一股激情。
说干就干,打定主意后,王志询问了于文一些关于房子的其他情况,并表示如果租金不是太贵,就准备租下来。于文告诉王志,房主叫张雄,跟于文也算认识,作为王志的好友,于文还暗示,这个张雄头脑简单,所以别看这房子位置不错,但租金肯定比别处的便宜,“这笔生意,有的赚。”听了于文的话,王志更高兴了。
王志马上电话联系到了张雄。正如于文所说,这个张雄头脑简单,本不是做生意的“材料”,几次“下海”都弄得“鼻青脸肿”,好在家境殷实,家里给张雄购买了两处铺面,每年张雄光收取租金也能维持不错的生活水准。张雄也认了,只想过点简单的日子,但没想到,简单地租房子也会租出一场麻烦来。而当时,接到王志的电话时,张雄的心里很高兴,毕竟有人租就有钱赚了。
转移风险招来合伙人两人约定了见面时间和见面地点,见面后经过一番讨价还价,双方初步达成了协议,张雄将自有的位于商业街的铺面租给王志使用,年租金为6万元,租期三年。因为张雄和王志互相都不熟悉,为了保证签订租赁合同后双方没有麻烦,王志拉来于文做担保,于文出于帮朋友的忙,也点头同意了。在于文的担保下,双方正式签订了合同,租房时间为2005年9月20日到2008年9月20日,每年的9月20日缴纳下一年的租金,若违约,违约金按月租金的10%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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